部门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负责综合性办文办会、文秘、信息、宣传、保密、档案、代表委员联络、决议事项督办、社会综合治理;负责财务、装备、经费、国有资产管理、诉讼费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设备设施建设等工作以及与政务后勤保障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政治部(督察室):负责院党组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院党组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法院人员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人民陪审员管理、内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与组织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及立案审查,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信访接待、诉非衔接,案件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送达,司法评估、拍卖、鉴定,指导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以及与立案和诉讼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依法审理本院各类刑事一审案件,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负责总结刑事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刑事审判相关的工作。
(五)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本院各类民事一审案件,负责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民事审判相关的工作。
(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依法审理各类行政一审、行政赔偿一审、行政非诉审查以及国家赔偿案件,各类再审案件,为平衡各审判庭任务量分流出的部分案件,负责总结行政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行政审判相关的工作。
(七)执行局:负责办理本院各类执行案件,总结执行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执行相关的工作。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案件评查、司法公开等审判管理工作,负责审判委员会、调研、案例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负责其他与审判管理、司法事务相关的工作。
另设:
(九)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协助上级法院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的执行事项;负责机关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秩序;负责警衔管理工作;总结司法警察工作经验。
(十)东林人民法庭: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审判辖区乡镇:东林镇、研经镇、高凤镇。
(十一)周坡人民法庭: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审判辖区乡镇:周坡镇、镇阳镇。
(十二)研城人民法庭: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审判辖区乡镇:研城街道、集益镇、宝五镇、纯复镇。
(十三)马踏人民法庭: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审判辖区乡镇:马踏镇、王村镇。
(十四)竹园人民法庭: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审判辖区乡镇:竹园镇、三江镇、门坎镇。
领导分工
易晓芸(党组书记、院长):主持井研县人民法院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谭媛媛(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协助党组书记抓班子建设,主持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民商事审判、环资审判工作;牵头法院服务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分管民庭、研城法庭、马踏法庭、竹园法庭、东林法庭、周坡法庭。
鄢新民(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刑事审判、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司法改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分管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何 岸(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国家赔偿、立案、诉讼服务、信访、维稳工作。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赵 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主持执行局工作,负责执行、警务保障、司法救助、安全工作,牵头法院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分管司法警察大队。
邹永达(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协助党组书记抓统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政治部(督察室)工作,负责思想政治、精神文明、文化建设、组织人事、审务督察、退休干部工作。
何天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协助党组书记抓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主持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党建群团、关工委、意识形态、司法政务、后勤综合保障、智慧法院建设、新闻宣传;牵头法院参与创文创卫、乡村振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
单位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锦添路5号
邮政编码:6131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833—371224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