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王素枝 李泗锜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井不动产登公(2025)69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办公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迎宾大道3号。联系电话:0833—3717628。
被继承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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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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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单位:㎡) |
最终所有权比例 |
李伯恒 |
王素枝 李泗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井研县研城街道建设路2号附8号 |
井国用(2002)字第07104号、井房监证共字第0002854号,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16751号(该房系王素枝、李伯恒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
511124028012GB00004F00010024 |
7.07㎡/46.37㎡ |
王素枝83% 李泗锜17%(王素枝继承李伯恒33%份额,李泗锜继承李伯恒17%份额) |
公示单位: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时间: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