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尚红丽 蔡昌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井不动产登公(2025)107号
尚红丽,蔡昌玉位于井研县研城街道白塔街26号3栋3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川(2024)井研县不动产权第0004476号,建筑面积为117㎡,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分摊面积为:23.09㎡,用途为:住宅。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操作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根据《不动产操作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尚红丽,蔡昌玉
特此公告。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