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周明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井不动产登公(2025)105号
周明辉位于井研县研城镇城西街119号1栋\单元1层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57663号,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建筑面积为:48.35㎡。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操作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周明辉
特此公告。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