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李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井不动产登公(2025)172号
李杰位于井研县研城街道幸福大道13号1栋33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川(2025)井研县不动产权第0003881号,建筑面积为115.35,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分摊面积为:35.03㎡,用途为:住宅。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操作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根据《不动产操作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李杰
特此公告。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