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王村镇人民政府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井不动产登公(2025)249号
王村镇人民政府位于王村镇汇龙街一组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井王权字第102号,规划用途为:商业。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操作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王村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