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井研县新型LED智能显示制造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井研县石家桥工业园区
3.建设单位:四川照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租用四川铭晟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一楼约15000平方米进行升级改造,购置高精密SMT贴片机、AOI检测仪器、回流焊、SIP检测机等生产及相关配套设备,主要建设40条RGBLED智能显示模组生产线,包含无尘智能化组装车间、老化车间和展示车间等,项目达产后,预计达到年产1500万片RGBLED智能显示模组能力。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污染物。采取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防治措施如下:
运营期废气:废气主要为锡膏印刷、钢网清洗和焊接等废气,采用集气设施+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进入井研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运营期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合理布局、车间封闭等措施减少噪声扰民。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擦拭废纸、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滤料、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7.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井研县新型LED智能显示制造项目(一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
8.公众参与情况:经受理公示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9.建设单位或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该项目不涉及政府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0.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3713337,3737955
通讯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新兴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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