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现将《井研县聘任“招商顾问”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
井研县聘任“招商顾问”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企业家、商协会负责人在产业研判、资源对接、项目洽谈中的关键作用,助推我县“421”现代工业体系(现代纺织、农产品加工、农机智造、竹木深加工4个主导产业,盐卤资源、页岩气2个优势资源,新型储能、人工智能等1批新兴产业)建圈强链,特制定本聘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产业招商攻坚任务,建立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招商顾问”队伍。通过顾问的行业深耕优势与人脉资源,精准链接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提升招商先遣队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实现“引进一个、带动一批、集聚一片”的招商效应,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顾问选聘
(一)选聘范围。
围绕纺织服装、农机智造、农产品和竹木深加工、新兴及未来、资源协同产业领域,重点从各领域知名企业家、行业领军人物、资深技术专家、权威商(协)会负责人、井研籍在外成功人士等群体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1.关心支持井研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
2.在“421”现代工业体系相关产业领域具有深厚的行业背景、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业界人脉资源。
3.熟悉产业政策、市场动态和投资规律,具备较强的产业研判、资源整合和商务洽谈能力。
4.愿意为井研县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提供咨询、推介、对接等服务。
(三)聘任程序。
1.征集与推荐。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行业举荐等多种方式产生初步人选。
2.审核与评定。由县商务经济合作局牵头,会同县经信局、井研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定。
3.审议与聘任。拟定聘任名单报县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由县政府颁发“井研县招商顾问”聘书,聘期一般为2年,可连聘连任。
三、工作职责
招商顾问在县商务经济合作局的统筹协调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资源链接与渠道拓展。依托个人行业圈层、供应链资源及合作渠道,为井研引荐潜在投资方、优质项目、关键技术及高端人才信息,搭建与目标企业、行业协会、产业平台的直接对接桥梁。
(二)产业研判与精准导航。协助各招商先遣队深度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精准研判产业链薄弱环节与招商方向,筛选、锁定符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的目标企业清单。
(三)政策解读与信心赋能。结合自身企业实际与行业视角,协助向外界精准解读井研的投资环境、产业扶持政策、要素保障条件等,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四)专业咨询与洽谈协助。应邀请参与重要项目的考察、洽谈和评审,从专业角度提供评估意见、谈判策略建议,协助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涉及的产业配套、技术衔接等关键问题。
(五)宣传推介与形象塑造。利用各类商务活动、行业会议等平台,积极宣传推介井研的产业优势、发展机遇和营商环境,提升井研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四、工作机制
招商顾问纳入井研县招商先遣队,形成协同作战合力。
(一)定期会商机制。各招商先遣队与对应产业领域的招商顾问建立固定联系,每月至少进行1次沟通,共同研判产业、筛选目标。招商顾问应协助先遣队制定并动态更新目标企业名录及上门招商计划。
(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招商顾问联络群,定期分享我县招商动态、政策信息、项目需求。招商顾问提供的投资线索、企业信息由对口先遣队详细记录,并纳入台账统一管理。
(三)活动参与机制。根据招商需要,邀请招商顾问参与县级领导带队的外出招商、重大展会、项目评审、签约仪式等重要活动。
(四)绩效反馈机制。招商顾问协助引荐的投资线索、对接的企业考察、推动的项目进度,均由对口先遣队负责记录,并定期向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反馈,作为评估招商顾问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保障与激励
(一)组织保障。县商务经济合作局负责招商顾问的日常组织、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
(二)激励措施。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对贡献突出的招商顾问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其纳入“暖心惠才”政策范围,优先推荐申报省市重点人才计划。
六、附则
本方案由县商务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县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