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李健宝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井不动产登公(2026)193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办公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迎宾大道3号。联系电话:0833—371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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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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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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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单位:㎡) |
最终所有权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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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生 |
李健宝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井研县研城街道和平街55号1栋1单元3层1号、和平街55号附3号 |
井国用(95)字第F5-257号、井国用(95)第字F5-258-2号;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09298号 |
511124028009GB00072F00010006/500024028009GB00072F00010007 |
10.5㎡/75.25㎡;17㎡/29.82㎡ |
李健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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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