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33-2411190;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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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乐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整改质效低下。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茫溪河水质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井研县上报已于2021年底完成整改。督察发现,茫溪河水质虽已得到改善,但2022年至2023年有5个月的水质仍为地表水Ⅳ类。2024年1月,督察组前期暗查对茫溪河连续8天采样监测,其中5天未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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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中共井研县委 井研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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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省控茫溪河茫溪大桥断面水质年均浓度达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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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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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4年6月,已建立畜禽养殖场管理责任清单,对驻场监管员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2024年12月底前,完成1144.62亩退养池塘复垦,实施2500亩水产养殖升级改造及尾水治理。 3.2024年12月底前,完成810户农户“厕所革命”项目建设和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千村示范”项目建设,修建400套散户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行维护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微动力设施。 4.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茫溪河流域干流(井研段)污水处理厂(站)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一期)、井研县重点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茫溪河千佛水坝库区段(共裕村至皇上塘段)内源治理试点项目建设。 5.在枯水期对茫溪河干流进行生态补水,保障河流基本生态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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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12月底,井研县建立畜禽养殖场管理责任清单,对驻场监管员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2024年12月底,井研县完成退养池塘复垦1144.62亩和2500亩水产养殖升级改造及尾水治理。 3.2024年12月底,井研县完成1381户农户“厕所革命”项目建设和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千村示范”项目建设,修建576套散户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井研县城区6公里雨污管网改造,聘请第三方公司统一运行维护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微动力设施。 4.一是完成茫溪河流域干流(井研段)污水处理厂(站)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一期)建设,在千佛、三江、王村、马踏及县城一污厂片区,建成总面积36923.28平方米的尾水垂直潜流式人工湿地,配套建成输水管、堡坎等附属设施;二是完成井研县重点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建成集益镇赛功湿地、宝五镇磨池湿地、纯复镇红庙湿地、周坡镇石马湿地;三是完成茫溪河千佛水坝库区段(共裕村至皇上塘段)内源治理试点项目建设项目并通过履约验收。 5.截止2024年12月,已向茫溪河生态补水517万立方米。2025年1-12月,向茫溪河进行生态补水463万立方米。 2025年1月至12月,省考茫溪河茫溪大桥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地表水Ⅲ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