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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大宗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24201900006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4-01 11:41 |
代理机构 |
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833-2418666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 乐山市 市中区 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卓佳 |
采购人 |
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采购人地址 |
乐山市井研县建设路148号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3718588 |
采购人联系人 |
谭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卓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2418666 |
行业划分: |
M745 |
成交日期 |
2019-03-29 17:3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19-03-21 10:30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龙志均、叶丽、谭绍龙(采购人代表) |
评审时间 |
2019-03-29 14:1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简要介绍:1、供应商必须提供专业的独立采样服务,安排2名及以上人员与专用车辆开展采样工作,提供现场采样工具、容器等设备,抽样期间工作人员和车辆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样品采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 2、抽样由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陪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抽样。 3、每个样品均由供应商按规定统一编号、登记、封存。样品采集后,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送达,并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4、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供应商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送达实验室的样品标签不得涉及企业信息。 5、供应商发现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报告。 6、供应商必须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并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样品送检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直接交付委托检验的监管部门。供应商不得对外发布,也不得报告上级或其他单位。 7、供应商应当细化编制抽检实施方案。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检测项目、检测标准/参数、判定依据/参数等服务。 8、抽检农产品指定产品检验项目和县级抽检方案按照附表中规定项目要求检验,采购单位决定抽样食品种类和检验项目。 3.2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3.2.1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完成。 3.2.2服务地点要求: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240000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大宗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240000元;服务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完成.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供应商地址:乐山市高新区南新路20号国检中心;中标金额:2400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另行约定为准。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625元 |
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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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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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结果公告日期为1个工作日。5111242019000060和JTZB(2019)019号为同一项目。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