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井研县财政局因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井研县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一)系统包括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两大功能。针对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需实现财政票据申请、印制、登记、入库、核发、出库、使用、缴库、保管、核销、审验、销毁的流程监管;针对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需实现电子票据的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和归档的全生命周期无纸化管理。
(二)系统管理范围均涵盖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票据、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会费票据等所有财政票据。
(三)确保各级用票单位可以在线访问系统,实现财政票据的全流程管理和社会化应用。
(四)建设用户身份认证平台,配备全省统一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确保安全登录全省政务服务平台。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拟采购供应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六、采购预算:29.5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精神,省财政厅根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已向财政部申请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同时,省财政厅以全省大集中的模式完成了系统建设工作。为确保与省、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兼容性、一致性和统一性,保持服务的配套性,我县也拟采购由财政部开发并由财政厅部署安装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川省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使用的财政电子票据系统是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开发、建立的,该公司拥有此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公示期限: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8日
九、其他事项: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逾期提出异议者将不再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井研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建设路社区桂花巷2号
邮编:613100
采购单位联系人:潘卫平
联系电话:0833-3133861
井研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