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至8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33-2411171;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刘肖,联系电话:0833-241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