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全县食品小作坊经营业主:
为规范食品小作坊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井研县市场监管局编制的《井研县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已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现予以通知并试行一年。
自实施之日起,不再核准《井研县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内食品小作坊登记。
附件:井研县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试行).pdf
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