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发展全县城乡环境综合合治理和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成果,不断改善城乡面貌,推动城乡环境高质量,根据井研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井研县“城乡无垃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井城乡治〔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突出省委、市委、县委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决定,结合乡村振兴、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国家卫生县城及“四好农村路”创建活动,以实现“人人都参与、城乡无垃圾”为目标,打造干净、舒适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常态化”标准,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突击整治,基本解决交通系统城乡垃圾问题;通过为期一年的“城乡无垃圾”行动,形成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处置常态化机制,全县环境卫生、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打造整洁、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城乡无垃圾”行动目标任务要求,成立领导机构,结合行业工作,制定“城乡无垃圾”行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标准和阶段目标,全面部署,做到每位干部职工及管理服务对象都知晓,主动参与“城乡无垃圾”行动;利用单位、出租车LED显示屏,车站、养护站、治超站等重要场所播放或悬挂横幅标语,开展全方位宣传,掀起全民参与的高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组织人员彻底打扫责任公区卫生,主要清理“小广告”,铲除“牛皮癣”;清除行道树、绿化带、公路沿线的杂草、杂物;拆除乱搭乱建、乱牵乱挂影响交通和市容的条幅、布标及其残留物;清理进出口道路、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陈年垃圾、整治卫生死角。对国省县道卫生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边沟清理及洒水降尘;加强公路沿线砂石场及道路建设工程管理,不得带泥出场;督促指导车站、公交车、出租车、驾维企业等搞好环境卫生,基本解决交通系统城乡垃圾问题。
(三)常态整治阶段(
加强国省县道养护队伍管理和路面日常巡查,健全路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常态化机制,实现卫生保洁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营造清爽、整洁、优美的路域环境。加强工程建设及沿线砂石场管理,配备相应设施设备,杜绝扬尘和带泥上路。加强车站、出租车、公交车、驾维等企业的检查,督促完善长效保洁机制。局领导小组统一成立督查工作组定期开展无垃圾治理工作督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推进“城乡无垃圾”行动深入开展。
四、整治重点
(一)突出抓好国省县道扬尘污染治理。注重源头管理,路政队、工程股分别对沿线所有砂石场、道路工程建设加大管理督查力度,砂石场、搅拌场必需打围、遮阳网覆盖、进出口硬化,有条件的需设沉砂池,严禁带泥上路,同时在道路施工过程中,采取行之有效的降尘措施;县公路养护段对城区主要干道,坚持每天至少两次洒水降尘,其他路段保证每天一次,并全县巡查,确保路面干净、行道树叶见本色,达到路域环境“畅、安、舒、美”。
(二)突出抓好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积极协调社区做好责任地段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卫生,清理陈年垃圾和卫生死角。县运管所督促指导城区及乡镇车站完善清扫保洁制度,规范保洁设施,细化保洁时间,改进保洁工具,及时清理暴露垃圾。
(三)突出抓好维修企业环境卫生。县运管所加强对城区及乡镇维修企业的指导,严禁占道经营、轮胎乱放、油污路面等影响周围环境的行为发生。
(四)突出抓好交通工具环境卫生。县运管所加大对所有公交车、出租车、班线车车内外卫生巡查力度,督查企业落实保洁制度,做到车内垃圾及时清扫、车身定期清洗,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熊福友为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薛慧群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无垃圾”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无垃圾”行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将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由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二)营造行动氛围。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宣传“城乡无垃圾”行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队伍建设。划分卫生责任地段,落实具体清扫保洁人员;加强保洁队伍约束和管理,与养护人员签订卫生保洁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奖惩措施,做到清扫保洁到位、切实提升保洁效果。
(四)健全长效机制。
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强化目标管理。将“城乡无垃圾”行动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乡镇、脱贫攻坚行动、乡村振兴、打赢环保“四大战役”相结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城乡无垃圾”行动有序推进。
(五)严格督查考核。
局督查工作组将对“城乡无垃圾”行动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对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开展“城乡无垃圾”行动的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等方式,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