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 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井研县危险化学品事故 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制定《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乐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井研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重点说明内容
《井研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共六部分,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运行机制、应急保障、附则和附件
(一)总则
对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分类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整体联动原则。事故的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不再一一对应。县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一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应对;二级、三级响应由县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指挥长决定启动,二级响应急启动后由指挥长组织应对;三级响应启动后指定由县应急局会同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织指挥应对。
(二)组织指挥体系
明确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政府是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井研县危险化学品事故指挥部是专门负责应对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县级专项组织机构。对全县各个层面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进行规范,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进行细化,明确了工作构架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三)运行机制
预案将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等统一归并,明确具体措施和要求,细化了应急处置与救援程序,增强了预案的衔接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对应急准备和监测与预警进行了规范。预案的核心内容为应急处置与救援,对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扩大应急、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和应急结束等七个连贯动作进行了明确要求,细化了信息报送时限要求、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具体的启动条件、处置措施和救援安全、及时的信息发布和科学的舆论引导以及应急结束的具体要求,力争最大限度、最有效率的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降低人员伤亡,减少舆论影响。
(四)应急保障
明确通信与信息、资金保障、救援装备、应急队伍和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重点阐述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力量保障等有关内容。
(五)附则
明确了预案管理、奖励与追责等方面内容。
(六)附件。附件包括井研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图、井研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响应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