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踏镇党委政府
镇党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指导、规范、支持和保证上述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全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镇政府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规划等有关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三)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统计、粮食安全、供销合作、脱贫攻坚等工作。
(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七)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八)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九)负责国防教育、后备力量建设和兵役征集等有关工作。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镇人大工作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根据上级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镇纪委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盛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的决定、决议的情况;负责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负责调查处理全镇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处分决定。
(五)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六)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
马踏镇机关下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挂“心连心”服务热线办公室牌子)
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息调研、目标绩效、机要保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心连心”服务热线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教育培训及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承担纪检监察、政法、宣传、统战等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社会治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就业创业、残疾人事业、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承担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相关工作;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科技服务等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承担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指导网格化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执法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驻在镇的行政执法力量,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行政违法案件;负责综合执法的监督考评工作;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挂脱贫攻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人才开发引进工作;负责做好工业、农业、商贸服务业等统计工作;负责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制定全镇脱贫规划;负责宣传、落实扶贫政策和措施;负责脱贫攻坚项目落地、资金管理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督导问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负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详细规划、镇各类专项规划、村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镇容镇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协调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农田基本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修复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植树造林和林地、林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水旱灾害防御、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
负责抓好财源建设,做好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工资福利发放工作;负责对村(社区)财政扶持资金、“三资”的日常监管及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踏镇直属公益机构
(一)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就业促进、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技术型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林业站牌子)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加强监管、指导和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民工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贯彻执行各级农民工服务保障综合性政策法规;组织农民工参与全县农民工技能培训;协调做好农民工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做好农民工回引和返乡创业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统计上报农民工基础数据台账;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挂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牌子)
协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村(社区)治理格局;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切实减轻村(社区)组织负担;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指导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形成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做好村(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工作;协助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平安乡村(社区)建设;培育文明新风;深化网格管理,负责综治信息平台运行、管理与维护;引导并支持多方主体参与村(社区)治理;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服务、推广等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
熊文刚(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兼任大调解中心主任。
姚磊(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曾树文(人大主席):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工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分管集镇管理办公室。
方诗侠(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负责基层党建、组织、干部、政协、目标管理、项目管理、工业(马踏工业园区建设)、县域副中心试点、退管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马踏工业区服务办公室、政协联络站。
彭波(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负责政法、依法治理、信访、司法、行政综合执法、交通、心连心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办、交管站、综合执法办。
李刚(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协助党务副书记抓党建工作,负责政工、人才、党务公开、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统战、“五个一”驻村帮扶、集体经济、工商联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
白惠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督查督办、内部审计。
曾卫洪(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协助党委、政府抓重推工作,负责城建、武装民兵、退役军人、自然资源(林业)、供电供水供气、通讯、商务和经济合作等工作。分管重推办、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王西浚(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负责宣传、意识形态、保密、文化、教育、应急管理、消防等工作,协助抓好人大主席团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村(社区)治理中心。
宋砚霜(副镇长):负责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乡村规划、发改(以工代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协助工业(马踏工业园区建设)、县域副中心试点等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脱贫办。
胡锦宇(副镇长):负责财政、环保、关工委、共青团、留守儿童、妇联税务、机关后勤等工作,协助政工、人才、人事、政协联络站等工作。分管财政所。
何成继(副镇长):负责农业农村、水务、河长制、畜牧、统计、移民、气象、科技、供销、粮食和物资储备、劳动保障、市场监管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范孝颜(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民政、老龄、残联、四合敬老院等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