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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井研县委员会关于同意熊承军等同志辞去县政协委员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县政协八届十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熊承军、徐一秋、李明双、马葵、黄晴、周林辉、王永强、赵晓勤、周小平、龚小平、夏林等11名同志辞去县政协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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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井研县委员会关于同意熊承军等同志辞去县政协委员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县政协八届十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熊承军、徐一秋、李明双、马葵、黄晴、周林辉、王永强、赵晓勤、周小平、龚小平、夏林等11名同志辞去县政协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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