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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慧、谈仲康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县政协八届十八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任命:
余慧同志为县政协提案社会法制民族宗教港澳台外侨委员会主任。
免去:
谈仲康同志县政协提案社会法制民族宗教港澳台外侨委员会主任、政协第八届井研县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政协井研县委员会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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