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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 助推公共资源交易健康发展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业化、效益最大化,推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运作,争取做出特色和亮点。近期县政协主动作为,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立于2013年7月,2014年1月正式启动运行,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出让、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等,中心设有4个内设机构:即综合股、交易股、评审股、现场监督股,现有干部职工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业务人员4名、临聘人员1名。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内。
二、工作成效显著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启动运行一年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工作要求,遵循“公开透明、公正诚信和廉洁高效”的原则,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一年多来共办理交易项目318宗,交易额8829万元,节约资金905万元,完成协议供货711批,执行金额1327万元。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集思广益,谋求平台建设新思路。
一是畅通内部交流。通过向采购人、评标专家、供应商征求意见的形式和听取中心干部职工在规范交易、强化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的针对性意见,起草了整合后的详细规划报告,及时梳理现阶段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了改进完善的方向。二是强化沟通协调。通过与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之间的事前沟通与协调,使交易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更加完善,有效提升了交易实施效率。三是加强市场调研。建立了市场调研机制,使调研工作制度化、常规化。通过市场调研掌握了市场动态行情,协助项目业主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为交易文件的编写提供依据。
(二)明确职责,提高工作质效。
一是强化职能,落实责任。依据“三定方案”的职能,对各股室和岗位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已进入县交易服务中心的交易项目。二是统一程序,完善制度。三是规范组织交易活动。每个项目实施前,实行集体会审制,梳理出项目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使交易活动更加规范合理。四是完善电子监控系统建设。针对现有电子监控系统老化的现状,加强了日常维护,增强交易现场监控能力,使评标全过程做到了声、像同步记录。五是注重学习提升。首先是积极参与省市专项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策法规水平。一年来,已有一名工作人员经过自学参加考试获得“采购师”的资格认证。其次是主动到市交易中心和兄弟区县学习其较为先进的平台建设规划,设备配置方案,制度建设体系等,为进一步完善交易平台建设提供蓝本。
(三)建章立制,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坚持以反腐倡廉制度为核心,努力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不断提升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了《质疑处理程序》、《交易程序》、《内部审批程序》、《六个统一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十项制度,梳理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规范。做到有岗位就有监督,有风险就有防控,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规范运行。
(四)着力宣传,拓展交易范围。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政策和交易流程,使原主要以货物为主的政府采购,拓展到小型房建维修、中介服务、市政投资、办公用房购置等项目采购,特别是一些垂直管理部门及国企的交易项目陆续进场交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一)交易平台建设尚不统一。由于省、市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职能职责整合尚无明确规范要求,目前县交易服务中心职能职责按照“三定方案”整合到位存在一定困难。公共资源交易过程达不到“统一进场、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运作原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分头对交易过程实施对应监督,监察部门职能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进行面上的监督,还不能从实质上对交易市场进行全程监管。
(二)办公场地十分紧缺。根据省、市建设规范化和标准化交易平台的要求。需设立交易大厅1间(约150平方米)、服务大厅1间(约20平方米)、开标室2间(第一间约100平方米、第二间约50平方米、含候标室)、评标室3间(含谈判室、询价室)、办公室(约105平方米)、档案室1间(约50平方米)、监控室1间(约20平方米)、机房1间(约15平方米),合计约600平方米。而我县交易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现仅有办公及业务用房5间,总共面积120平方米,其中主任副主任办公室1间(约20平方米)、综合股办公室(含党政办公室)1间(与候标室共用约20平方米)、交易股办公室1间(与监标室共用约20平方米)、评审股办公室1间(与现场监督股共用约20平方米)、评标室1间(约40平方米),开标所需的场地是借用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会议室。由于业务用房和办公用房混用,不能达到项目交易的保密要求,不能形成流程式的管理模式,使采购人、评标专家、供应商提前见面不能达到有效隔离,不能达到省、市建设规范化和标准化交易平台的要求。
(三)人员配备不够完善,缺乏专业性人才。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现状来看:一是人员配置与三定方案的编制人数10人尚差3人,工作人员兼职较多。二是大多数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知识的培训,专业水平不高,从事招投标业务不够精,特别缺乏懂建筑、经济、法律的专业性人才。
(四)业务范围还比较狭窄。按“三定方案”赋予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出让、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等事项,可是目前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的只有一项政府采购,其他交易事项还暂没有进入。
四、建议意见
(一)完善人员配备,提高综合素质。
通过各种方式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特别要注重招聘一些懂建筑、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加强现有干部职工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升中心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县上针对事编干部按工作年限安排职级晋升指标,调动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 (二)完善交易场所,规范交易程序。
根据县情,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与国资部门密切联系,整合现有资产,衔接适合中心业务开展和运行的场所。同时也要积极向市上、省上争取建设项目,以争取国家的支持,为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信息发布、统一监管提供必要的场所。
(三)完善监控系统,杜绝违法行为。
针对现有电子监控系统落后、老化的现状,要及时更新监控设备,提档升位,将侯标室、开标室、评标室实施全方位的全程监控,并将现场音频视频监控全过程录像存档,最大限度的防止和杜绝招投标过程中违规违法行为。
(四)加强交易监管,做到警钟长鸣。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密切县纪委监察局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项目进场交易情况督查,严肃处理场外交易行为,严格规范交易程序,完善交易流程,建立健全交易各环节的制度,加强对交易各环节的监督,及时纠正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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