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淑香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县农业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一是按照省市扶贫移民局部署,我县于2014年6月制定实施方案和识别办法,启动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严格按照“三审两公示、一评一公告”等规定程序,全县共识别省级贫困村10个、贫困户9101户26058人。2015年12月,根据省市要求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回头看”工作,再次对贫困人口进行核实,重点对有商品房、有小汽车、家庭中有财政供养人员、有个体营业执照等非贫困人口进行清退,进一步摸清扶贫底数。通过清理,全县锁定贫困户4929户13038人。二是将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全国扶贫开发子系统和省贫困人口“六有”信息管理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按照省扶贫移民局安排开展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定期更新贫困信息,确保“返贫即入、脱贫即出”。
二、鼓励大众参与社会扶贫
一是正在筹备井研县扶贫开发协会,倡导企业扶贫,发挥企业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优势,到贫困村投资兴业、技能培训、推广技术、吸纳就业、捐资助贫,搭建好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工作平台。二是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对4929名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全覆盖,广泛为贫困户帮思想、帮技术、帮服务和帮项目资金等活动。三是动员个人参与扶贫。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多渠道宣传扶贫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扶贫氛围。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依托各类社会组织,鼓励和引导广大社会成员以及在外创业成功的同乡等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扶贫,汇聚社会扶贫正能量。四是县脱贫办专设社会扶贫股,确定专人负责社会扶贫工作,发挥好服务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创新产业扶贫发展机制
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促进贫困户持续增收是扶贫工作的重点。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产业扶贫为抓手,着力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和持续增收能力。一是鼓励发展增收产业。今年县上出台《井研县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及实施办法》,结合“十三五”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全县以发展柑橘、生猪、肉兔等优势产业,并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给予财政资金补助。二是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持续加大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创新产业扶贫机制。在尊重贫困户自主经营的基础上,鼓励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盈利能力强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产业发展利益共享机制,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设施、技术、规模、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探索统购统销、寄养(代养)、委托经营、入股分红、资产收益等产业扶贫新机制,促进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四是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加强贫困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组织工作,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增强精准脱贫的内生力。
四、增强扶贫工作力量
一是县上成立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从乡镇和部门抽调9人确定脱贫攻坚专班队伍,27个乡镇按照县上的标准建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扶贫工作人员。二是加强帮扶干部管理,结对帮扶干部与贫困户签订帮扶责任书,县级部门出台《井研县精准扶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井研县干部人才驻村帮扶工作组管理办法(试行)》、《井研县“农村党员包户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井研县调整不适宜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干部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将帮扶工作及扶贫成效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落实扶贫工作责任。三是加强对已实施产业扶贫户的重点扶持和宣传,树立产业发展脱贫致富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
五、制定扶贫对象脱贫分类措施
按照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要求,根据扶贫对象不同的致贫原因,相关部门编制了《井研县社会保障扶贫攻坚专项工作方案》等10个专项行动方案和《井研县教育扶贫专项2016工作计划》等16个扶贫专项工作计划,针对贫困户实际情况,开展贫困学生“雨露计划”等教育助学,减免诊疗费、大病医疗救助等医疗卫生扶贫,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政策扶持活动,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
六、建立脱贫对象的退出机制
2016年2月,乐山市出台了《乐山市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贫困村和贫困户退出标准、退出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我县对照《乐山市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脱贫任务和脱贫规划,确定年度贫困村、贫困户减贫计划,对纳入年度减贫计划的贫困村和贫困户进行重点扶持,增强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按照《乐山市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标准程序,对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按程序退出,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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