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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第八届六次会议第28号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16-07-12 信息来源:政协井研县委员会办公室 分享到:

  李三元委员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家庭农场的建议”的提案,县农业局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严格申报审查及扶持资金监管,杜绝套(骗)取项目扶持
     (一)严格资格审核
  2015年我县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更新家庭农场信息库的通知》(川财农〔2015〕200号)和省财政厅、省委农工委、省农业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农民合作社信息库的通知》(川财农〔2015〕201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家庭农场进入名库的资格审查,汇同县财政局、县林业局联合审核批准。2015年对我县具备一定产业发展基础、助农增收带动面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家庭农场。采取了业主自主申报,乡镇初核,县级审核的方式申报进入省更新项目信息库。
2016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暂行办法》和市农业局《关于推荐申报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经认真评比,并征求工商、财政等相关部门意见,经省上评比,绿宝石等3家家庭农场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严格项目实施
  省财政厅《关于下发家庭农场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4〕129)、(川财农〔2015〕34)号文件对我县每年安排了2个名额,每家补贴10万元。我县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联合县财政局一起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进行资格审查。由家庭农场自己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再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局、乡(镇)到现场指导,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的投资概算、资金管理进行审核,经批准后实施。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完工后,由纪检监察、财政、农业、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再给报账划拨资金。
  二、加大金融支持
   根据《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银发〔2013〕139号),井研县被确定为全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9个试点县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重点支持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目前,已有2家家庭农场贷款240万元。
  三、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的培训工作,选派了4家家庭农场参加了农业部组织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调训。鼓励返乡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回乡创业,结合“阳光工程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培训工程,针对返乡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回乡创业开展专题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岗位实践相结合,开设了种养殖新技术、生产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等培训课程。
  四、加大政策扶持
  我县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工作,结合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井府办发〔2016〕 5 号)。实施意见对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在用地、用水、用电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和现金奖励补贴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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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井研县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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